工程未经结算是否能够得到支持
嘉兴法律咨询
2025-05-01
工程未经结算请求支付工程款能否得到支持,需根据合同约定情况判断。若合同明确约定以结算作为付款前提,一般未经结算不能支持付款请求,但发包方拖延结算,承包方有证据证明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,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付款。若合同未明确结算为付款前提,承包方完成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,可依据已完成工作量、施工记录等证据要求发包方支付相应工程款。工程已交付使用,通常可视为发包方认可工程质量,承包方可主张支付工程款。
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:
1.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,明确付款与结算的关系,避免后续纠纷。
2.施工过程中,做好施工记录,留存完成工作量等证据。
3.若发包方拖延结算,承包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维权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双方合同明确约定以结算作为付款前提时,一般未经结算不能支持付款请求。不过若发包方拖延结算,而承包方有证据证明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,此时承包方可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。
(2)若合同未明确结算为付款前提,承包方完成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,即便未结算,也能凭借已完成工作量、施工记录等证据,要求发包方支付相应工程款。
(3)若工程已交付使用,通常意味着发包方认可工程质量,承包方可以主张支付工程款。
提醒:在工程纠纷中,合同约定和证据收集十分关键。不同工程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合同明确约定以结算作为付款前提时,承包方应尽量收集发包方拖延结算的证据,如沟通记录、催款函等,同时保留证明自身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的材料,以此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。
(二)合同未明确结算为付款前提,承包方需整理好已完成工作量、施工记录等证据,凭借这些证据要求发包方支付相应工程款。
(三)若工程已交付使用,承包方应留存交付相关证据,以此主张支付工程款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,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,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,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,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,按照以下情形处理:
(一)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,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;
(二)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,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。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虽然此处前提是合同无效,但对于有效合同工程质量合格参照约定支付价款也有一定参考意义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合同约定以结算为付款前提的,未经结算一般不支持付款请求。但发包方拖延结算,承包方证明完成施工且质量合格,可参照合同要求付款。
2.合同未明确结算为付款前提,承包方完成施工且质量合格,可凭工作量、施工记录等证据要求付款。
3.工程已交付使用,通常视为发包方认可质量,承包方可主张支付工程款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工程未经结算,请求支付工程款能否得到支持要视情况而定。合同明确以结算为付款前提,未经结算一般不支持,但发包方拖延结算等情况除外;合同未明确的,完成施工且质量合格,可凭相关证据要求支付,工程已交付使用的也可主张。
法律解析: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当双方合同明确约定以结算作为付款前提时,遵循约定优先原则,未经结算通常不能支持付款请求。不过若发包方恶意拖延结算,而承包方有证据证明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,为保障承包方合法权益,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。若合同未明确结算为付款前提,只要承包方完成施工且工程质量达标,就可依据已完成工作量、施工记录等证据要求发包方支付对应工程款。工程交付使用往往意味着发包方认可工程质量,此时承包方有权主张支付工程款。如果遇到工程结算及付款方面的法律问题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。
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:
1.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,明确付款与结算的关系,避免后续纠纷。
2.施工过程中,做好施工记录,留存完成工作量等证据。
3.若发包方拖延结算,承包方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维权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双方合同明确约定以结算作为付款前提时,一般未经结算不能支持付款请求。不过若发包方拖延结算,而承包方有证据证明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,此时承包方可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。
(2)若合同未明确结算为付款前提,承包方完成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,即便未结算,也能凭借已完成工作量、施工记录等证据,要求发包方支付相应工程款。
(3)若工程已交付使用,通常意味着发包方认可工程质量,承包方可以主张支付工程款。
提醒:在工程纠纷中,合同约定和证据收集十分关键。不同工程情况对应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合同明确约定以结算作为付款前提时,承包方应尽量收集发包方拖延结算的证据,如沟通记录、催款函等,同时保留证明自身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的材料,以此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。
(二)合同未明确结算为付款前提,承包方需整理好已完成工作量、施工记录等证据,凭借这些证据要求发包方支付相应工程款。
(三)若工程已交付使用,承包方应留存交付相关证据,以此主张支付工程款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,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,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,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,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,按照以下情形处理:
(一)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,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;
(二)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,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。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。虽然此处前提是合同无效,但对于有效合同工程质量合格参照约定支付价款也有一定参考意义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合同约定以结算为付款前提的,未经结算一般不支持付款请求。但发包方拖延结算,承包方证明完成施工且质量合格,可参照合同要求付款。
2.合同未明确结算为付款前提,承包方完成施工且质量合格,可凭工作量、施工记录等证据要求付款。
3.工程已交付使用,通常视为发包方认可质量,承包方可主张支付工程款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工程未经结算,请求支付工程款能否得到支持要视情况而定。合同明确以结算为付款前提,未经结算一般不支持,但发包方拖延结算等情况除外;合同未明确的,完成施工且质量合格,可凭相关证据要求支付,工程已交付使用的也可主张。
法律解析: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当双方合同明确约定以结算作为付款前提时,遵循约定优先原则,未经结算通常不能支持付款请求。不过若发包方恶意拖延结算,而承包方有证据证明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,为保障承包方合法权益,可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。若合同未明确结算为付款前提,只要承包方完成施工且工程质量达标,就可依据已完成工作量、施工记录等证据要求发包方支付对应工程款。工程交付使用往往意味着发包方认可工程质量,此时承包方有权主张支付工程款。如果遇到工程结算及付款方面的法律问题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。
上一篇:你好就是老板起诉我们并要赔偿费
下一篇:暂无 了